依据高分专项实施方案,专项实施5年来,国家各行业部委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各地方也都提出了迫切的应用需求,目前全国已成立了21个省级数据与应用机构,为了更好的指导和引领地方高分应用推广工作,加快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拉动省域至县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深度融合”、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四个全面”总体部署,推动“一带一路”、“军民深度融合”等国家战略和其他重大工程的实施,切实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市场化和商业化服务模式,推进高分数据资源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互联网+高分+”时代的众创空间,着力推进我国地方空间信息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
(二)指导原则
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公益服务;保障数据开放,强化资源共享;创新商业模式,促进数据应用;规范市场行为,营造众创空间;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服务质量。
二、发展目标
切实支撑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各级政府日常管理所需的遥感服务能力,使高分应用进入地方重点行业主体业务和地方综合治理体系;顺应“互联网+”的发展潮流,构建“高分+”的应用模式,推动高分应用产业化和商业化;拓展国际合作领域,支撑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实施,实现军民深度融合,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重点任务
强力拉动省级产业化应用,进入本省的政府综合治理管理业务体系,推动政府综合治理体系和能力的提升,形成本省的高分应用产业链,搭建市场化和商业化环境,每年发布省级高分遥感应用年度报告,形成高定位、高水平的可持续业务化发展模式。
同时服务县域发展,有效支撑县委发挥“执政兴国一线指挥部”和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及“县域治国理政重要骨干力量”的强大作用,推动省至县级政府综合治理体系和能力的提升。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军民深度融合”、“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重点开展辐射“京津冀一体化”的北京、河北区域示范、辐射南亚地区的云南区域示范、辐射东盟地区的广西区域示范、辐射中亚地区的新疆区域示范、辐射南海地区的海南区域示范、辐射长江流域大别山革命老区的安徽区域示范等。
四、省域产业化应用项目指南
为落实上述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广和转化专项实施以来在各行业和区域取得的丰富成果,并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及应用需求,专项中心编制了指导地方高分应用的《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省(自治区、市)域产业化应用项目指南》,指南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省域资源调查与监管;
2.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3.城市精细化管理;
4.省域至县域的卫星综合应用;
5.支撑“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
五、省域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方式
依据财政部、发改委对产业化项目的财政投入政策采取后补助实施方案,结合本次高分专项省域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也将采用先立项后补助的方案,更有利于地方高分应用产业化发展,并由专项中心编制了《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省(自治区、市)域产业化应用项目后补助实施细则》,将据此组织开展省域产业化应用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
六、组织实施
1.各省级中心按照《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卫星遥感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好相关职责,制定本省的管理与运行制度;
2.请据此组织好省域产业化应用推广的相关工作,以及本次省域产业化应用项目的申报工作。
七、其他事项
本指导意见由国防科工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负责解释。
国防科工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