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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18 16:06:07  点击数:

  各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军民融合办:

  为推进卫星应用技术在我省各领域深化应用,加快高分遥感产业化发展,逐步发挥卫星遥感应用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丰富价值,我办决定在全省开展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案例项目应当主要基于高分辨率对地观测、无人机影像应用等遥感技术在民用领域的应用,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并投入运行,效果良好。申报案例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主体明确。应用案例的建设方和用户方均应为湖北省内的部门、机构或团队。

  (二)突出自主创新。案例实施中采取了一定的技术创新或模式创新,采用的科技成果总体自主可控,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三)综合效益明显。坚持产、学、研、用原则,鼓励支持开展省内校企合作、科研攻关等形式,充分运用卫星遥感、航空影像、地理信息等高新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精度等目的。

  (四)市场前景较好。通过案例在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地矿等行业的探索,有利于推进卫星应用在城市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调查、乡村振兴、旅游服务等领域的拓展,逐步形成一批适用省内地理特点、气候特色、需求迫切的方案体系,带动我省空间信息相关产业发展。

  二、评选流程

  湖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的征集与评审工作,由省委军民融合办指导高分湖北中心共同组织,主要分为案例征集、专家评审、结果公示三个阶段。

  (一)案例征集。案例申报材料由各市、州、林区党委军民融合办征集汇总后,报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直有关单位的案例申报材料可直接报我办。

  (二)专家评审。根据案例征集情况,省委军民融合办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评选,专家评审意见作为确定全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的重要依据。

  (三)结果公示。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工作需求,我办将视情对部分案例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建设内容与建设成效真实可靠。申报案例的最终评审结果将通过省委军民融合办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案例资料汇编将分送至各级有关部门和各申报单位。

  对获评全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的项目,纳入全省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对重大典型示范案例给予适当补助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军民融合办要进一步关注卫星遥感应用领域发展,积极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和协调服务工作,继续加强高分省市体系建设,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切实把加强行业管理和推动产业化应用落到实处。

  二要据实填报。各申报单位要结合实际填写《湖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申报书》,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3个(含)典型案例,对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单位后续参评资格。

  三要及时报送。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文件、汇总的案例申报书(附电子版)通过邮箱或快递等方式报送至省委军民融合办。

  联系人:产业发展处谭文杰 87279673

                高分湖北中心 曾祥意 18627736955

                电子邮箱:583248072@qq.com

  附:1.湖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申报书文件类型: .doc 湖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申报书.doc (26.50 KB)

         2.湖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申报汇总表文件类型文件类型: .doc 湖北省卫星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申报汇总表.doc (21.50 KB)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